一、筆試及計算機操作測試時間
2017年7月27日上午9:00-11:00進行筆試;下午15:00-16:30進行計算機操作測試。
二、地點安排
考場均設置在湖南應用技術學院(原同德職業學院),筆試考場為該院教學樓一樓;計算機操作測試考場為該院實訓樓一樓計算機室(教學樓一樓為侯考室)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考生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、準考證、黑色鋼筆(或水芯筆)參加考試。
2、2017年7月27日上午8:30、下午14:30以前,考生統一在湖南應用技術學院(原同德職業學院)教學樓一樓侯考。
3、筆試內容:法律知識測試(均為選擇題,分值60分)和申論寫作(分值40分),滿分100分,占綜合成績32%。
4、計算機操作測試:根據語音朗讀進行聽打,需達到每分鐘60字以上,滿分100分,占綜合成績48%。計算機錄入速度未達每分鐘60字者不進入面試,不予錄用。
5、嚴禁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、書籍資料、飲用水等進入考場(考試前統一收取、封存,飲用水由考場提供)。
6 、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嚴禁討論、交頭接耳、作弊、代考等行為,一經發現,取消考試資格。
7、考務咨詢電話:0736-7359582
8、其他未盡事宜,由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政工室負責解釋。
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
2017年7月24日